▲(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老婦人晚年因為罹患多重慢性病,於是她的女兒羅姓女子特地從台北搬到桃園來照顧她,老婦人認為女兒很孝順,於是臨終前立遺囑「財產全給女兒」,結果羅女的哥哥氣得回台爭遺產,最後慘遭法院打臉,讓人看了叫好。然而現在卻有羅男友人跳出來解釋,指出羅男雖然人在國外,但每月都有匯錢,認為這也是種孝心的表現。
一名自稱羅男友人的網友在PTT回文表示,羅男在美國舊金山的一間華人公司上班,雖然月賺10幾萬,但是「每天被操得像條狗」,而對於媽媽在台灣的生活,網友表示,羅男每個月都有匯1萬塊給妹妹,他認為「這也是另一種孝心的表示」,並非不聞不問,所以對於媽媽將財產全給妹妹表示不解,更稱「如果他沒有每個月援助妹妹1萬塊錢,妹妹早就撐不下去了。」
不過此文一出,不但沒有滅火成功,反而再度遭到網友們打臉,大家紛紛怒嗆,「給妹妹錢跟回來照顧媽媽是兩回事吧?而且1萬塊很多嗎?」、「1個月1萬,你請個看護給我看」、「匯個5萬還說得過去」、「感覺就是自以為」、「那麼有錢還只匯1萬是羞辱嗎?」、「真的是幫倒忙!」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桃園一名羅姓女子,因為不捨媽媽年紀大罹患多重慢性病、行動遲緩,導致生活起居無法自理,於是她特地從台北搬到桃園,就近照顧媽媽,除了平常陪媽媽聊天、散步、上醫院,約1年多前媽媽住進醫院之後,羅女更是24小時陪在身旁。
羅母因為感念女兒的一片孝心,所以她在友人及律師的見證下,在醫院病床上立下遺囑表示「財產權全留給女兒」,約1個多月後,羅母就過世了。
然而遠在國外的羅女哥哥得知自己沒有份,氣得飛回台灣爭取千萬房產及數百萬元遺產,並主張母親臨終前已經失去意識,根本不可能立遺囑,一狀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護理人員指出,羅母狀況時好時壞,並沒有失去意識,而且還有多名見證人也作證,表示羅母能明確表達自己的想法,說出「女兒很孝順,遺產全給她」,更感嘆「都沒看到兒子,對他很失望」。為此,法官調閱醫院病歷,發現上面載明羅母「仍可表達自己意思、僅意識狀態略為遲鈍」,加上律師也證稱遺囑一切照規定進行,羅母也在遺囑宣讀完畢後親自簽名,法官判定此遺囑有效,判遺產歸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