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老婦人晚年因為罹患多重慢性病,而且行動不便,於是她的女兒特地從台北搬到桃園,要來照顧她的生活起居,即便老婦人之後住進醫院了,女兒也不厭其煩地陪伴她。最後老婦人臨終之前,因為認為女兒很孝順,所以立遺囑表示「財產全給女兒」,沒想到消息傳出去,卻讓羅女的哥哥氣得回台爭遺產。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桃園一名羅姓女子,因為不捨媽媽年紀大罹患多重慢性病、行動遲緩,導致生活起居無法自理,於是她特地從台北搬到桃園,就近照顧媽媽,除了平常陪媽媽聊天、散步、上醫院,約1年多前媽媽住進醫院之後,羅女更是24小時陪在身旁。
羅母因為感念女兒的一片孝心,所以她在友人及律師的見證下,在醫院病床上立下遺囑表示「財產權全留給女兒」,約1個多月後,羅母就過世了。
然而遠在國外的羅女哥哥得知自己沒有份,氣得飛回台灣爭取千萬房產及數百萬元遺產,並主張母親臨終前已經失去意識,根本不可能立遺囑,一狀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護理人員指出,羅母狀況時好時壞,並沒有失去意識,而且還有多名見證人也作證,表示羅母能明確表達自己的想法,說出「女兒很孝順,遺產全給她」,更感嘆「都沒看到兒子,對他很失望」。為此,法官調閱醫院病歷,發現上面載明羅母「仍可表達自己意思、僅意識狀態略為遲鈍」,加上律師也證稱遺囑一切照規定進行,羅母也在遺囑宣讀完畢後親自簽名,法官判定此遺囑有效,判遺產歸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