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台北市一名何姓父親長年照顧罹患腦性麻痺的兒子,不堪心力交瘁,2015年3月間帶著兒子到基隆河畔,親手掐死兒子,事後報警自首,台北地院理後認定,何父符合「利他殺孩、慈悲殺人」類型,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加上全案符合自首要件,給予2次減刑,輕判2年半。
▼何姓父親長年照顧罹患腦性麻痺的兒子,不堪心力交瘁,2015年親手將他掐死(圖/東森新聞)
何姓父親因看見患有腦性麻痺的兒子病情越來越嚴重,不但常用腳踢阿嬤、脾氣暴躁、出現失控行為,還企圖輕生,2015年3月間,在心力交瘁下,載著兒子到基隆河濱,問兒子「爸爸殺死你好不好」,兒子點點頭說「好」,何父因而親手掐死兒子,了結他21年的生命。見兒子不動後,何父隨即抱著他大哭,伴屍1小時後,到警局自首。
▼(圖/東森新聞)
根據《ETtoday》報導,何父當時供稱,一家人照顧兒子非常累,送教養院又怕會被綁起來一輩子,想來非常不忍,這樣的問題想了10幾年,於是對兒子說「對不起,忍耐一下就能變天使,就能自己走路,不用靠別人」,選擇親手結束兒子的痛苦。
精神報告鑑定後指出,何父犯案時意識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且還能報警,不符合減刑要件,不過何父律師強調,何父行為符合精神醫學上的「利他殺孩」行為,請求將殺人重罪,改為較輕的加工自殺罪。
法官指出,何父兒子智力發展程度約在4、5歲之間,認為不足以認知捨棄生命的意義及後果,而何父當時思緒圍繞在長期照顧兒子的心力交瘁,及未來照顧兒子所面臨的困境,因而向兒子說對不起,猜測兒子會同意,不符合加工自殺罪要件。
▼何父長期照顧兒子,又想到未來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心力交瘁。又(圖/東森新聞)
法官認為,何父目睹兒子從小接受各種醫療而及失敗挫折,因多重障礙在外備受歧視且改善無望,情緒深陷痛苦,而妻子與父母也漸漸無法負荷照顧之任務,才在倍感壓力下,親自終結兒子性命,並相信兒子可以就此解脫,與「利他殺孩」、「慈悲殺人」類型有部分重疊,也符合自首及減刑事由,因此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何父被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徒刑(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