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flickr,
攝影 Bhupinder Nayyar)
情侶交往時濃情蜜意,自然是甚麼都好談,但
分手後可要明算帳。新北市一名39歲許姓女子指控21歲的江姓
小鮮肉,2年前以各種理由向她借錢,累積欠款達31萬元,說好要還卻沒有下文,便提出「清償借款」民事訴訟。但江男卻爆料2人曾交往,31萬是熱戀期間許女所贈與,並秀出
LINE對話佐證。
▼新北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許姓
熟女控訴小自己18歲的江姓小鮮肉,2年前以沒錢生活、報名考試、生病醫藥費、買機車、付房子租金等理由向她借錢,每一筆帳她都記錄在記事本上,金額累積高達31萬,而且江男也答應會還錢,卻遲遲不還。
但法院審理期間,江男卻爆料,19歲認識許女後墜入愛河,雖然許女年紀與母親差不多,但2人仍然交往並在三重小套房同居,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交往期間許女自願幫他支付房租與生活費,但後來2人戀情被家人知曉,在父母反對下分手。
江男強調,31萬並非是借款,都是許女自願贈與,並拿出LINE對話佐證。許女曾傳「以後不用聯絡,錢不用還了」等字眼給江男,且許女無法提出江男借錢證明,因此判江男免還,全案可上訴,而許女不滿分手,曾怒砸江男機車挨告毀損,江男已經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