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老婆信seafood又鬧離婚 士官長暴怒「潑強鹼」毀她容

不爽老婆信seafood又鬧離婚 士官長暴怒「潑強鹼」毀她容
▲(圖/東森新聞)

台北市一名朱姓士官長與陳姓妻子婚後常因金錢、寵物、宗教等問題發生口角,今年7月初,朱男不滿陳女要求離婚,情緒失控以水桶裝強鹼液體,趁陳女返家不備時潑灑,陳女幾乎毀容,身體二度灼傷,眼睛視力僅剩0.3,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朱男,士林地院今(21)日開庭,朱男賠償約280萬與陳女和解,但重傷害屬於公訴罪,並非賠錢就能了事。
 
▼案發現場一片狼藉(圖/東森新聞)


案發當時,朱男預謀購買鹼片放入2個大水桶內,混合成強鹼液體,趁妻子晚上回家開門時,冷不防將強鹼液體,潑灑妻子背部、頭部。陳女吃痛仍拚勁全力跑到家外面,向保全求救「好痛!救我!」大樓管理員見狀大吃一驚,描述當時女子頭髮連頭皮掉落,而且嘴巴都變成黑色,趕緊幫忙報警,而朱男則火速逃逸,後再被逮捕。
 
朱男供稱,因為妻子養貓經常在家中便溺,且篤信妙禪,每周都去參加,也拉自己參加過數次,但自己實在不想見「師父」,所以常與妻子發生爭執。後來妻子又提出要離婚,他苦苦挽回未果,便埋下行凶動機。朱男指出,已經與妻子達成和解賠償280萬,陳女認為他真誠道歉,不打算追究,但2人仍會離婚。

▼犯案後朱男騎重機逃離現場,隔天被逮捕(圖/東森新聞)

 
朱男案發後被羈押數月,交保後回部隊繼續工作,他指出得判緩刑才能續任軍職,若被判刑就不能續任。公訴檢察官說明,陳女積極治療,傷勢漸漸康復,但當時受傷嚴重,達到重傷害程度,不能賠錢了事。但朱男律師反駁,陳女傷勢集中背部,並非起訴書中的頭部、眼部嚴重受損,認為應判傷害罪,法院仍將持續審理。


▼軍情局現役軍人潑妻強鹼 疑因養貓起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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