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維基百科)
一名現年20歲就讀大二的男大生,去年在臉書上看到一名
檳榔西施的美照,頓時被勾了魂,為了一親芳澤,於是不顧路途遙遠,他搭上了
火車再轉乘
計程車,抵達檳榔西施的檳榔攤後,不但衝上前將人
撲倒在地,還伸出鹹豬手「
襲胸」得逞。後經路人協助將男大生扭送法辦,由於男大生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4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男大生為了見檳榔西施一面,先搭火車再轉計程車(圖/維基百科)
▼男大生為了見檳榔西施一面,先搭火車再轉計程車(圖/flickr)
去年9月男大生先在臉書看到檳榔西施在檳榔攤工作的照片,就動了心,一直到25日,他忍不住從彰化搭火車到台中新烏日站,接著轉搭計程車前往心上人所在的檳榔攤,男大生下車看到日夜思念的人兒後,直接衝進檳榔攤內,將檳榔西施撲倒在地,強行壓住被害人後,接著再伸手襲胸,受到驚嚇的被害人,期間不斷大叫並掙扎反抗,左手臂也因此受傷。
而男大生也在經過的路人協助下被扭送法辦,台中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大生除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外,在2002年時就被診斷出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合併自閉症,從犯案前臨床心理師進行認知行為治療的紀錄中可以發現,因受疾病影響,男大生較難控制自己,加上理解力不佳,在沒有外力監督的情況下容易對他人缺乏同理心,或者無法控制自身慾望。
台中地院法官,考量男大生素行尚可、沒有前科,且有精神方面的障礙,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犯後也持續就醫治療,加上事後不但已經向被害人道歉並與其父母達成調解,並賠償所受損害,因此法官判處緩刑,緩刑期間則必須受到保護管束。
▼法官判男大生,依強制猥褻罪判刑4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圖/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