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當事人無關(圖/pixabay)
網路交友問題層出不窮,桃園一名29歲劉姓男子在網路上以「亂槍打鳥」方式,結識台南一名尚在就讀國小的11歲女童,2人在網路上互稱「親愛的」,劉男對女童起了色心,假藉幫女童慶祝生日,色膽包天跑到女童的國小接她下課,帶到
摩鐵性侵得逞。
有毒品前科的劉男在臉書上隨機搜尋對象,結識女童後,2人一拍即合,常常用臉書、Line聊天,2人感情升溫,還甜蜜互稱「親愛的」,由於女童生日快到了,女童與劉男相約一起慶生,劉男特地南下到女童學校附近的摩鐵,並事先與女童套好說詞。
▼示意圖,非事發學校(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劉男到校後自稱是女童的表哥,取得老師的信任,而女童則謊稱表哥要幫忙修電腦,得帶表哥回家幫忙開門,老師不疑有他放行,劉男便帶著女童直奔摩鐵,2人發生性關係。待校方察覺事有蹊蹺,致電女童家人查核,才知道根本沒有「表哥修電腦」一事,趕緊報警處理。
警方以車追人,在短短90分鐘就在摩鐵找到女童,但已經為時已晚,警方在垃圾桶中發現多張沾了血的衛生紙,懷疑女童遭到性侵,女童被帶到醫院驗傷後,確定下體有撕裂傷,女童途中不斷幫劉男求情,稱彼此是「你情我願」。但因劉男與未滿14歲兒童發生性關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