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維基百科)
台北市一名30多歲的女子去年透過網路認識一名40歲楊姓男網友,一次到楊男家作客時,兩人發生2次性關係,女子卻在半年後指控楊男第2次性行為時違反她的意願,指出自己遭楊男餵食安眠藥後
性侵。台北地檢署經調查,不採信女子說詞,查無楊男違背女子意願的事證,因而不起訴楊男。
▼(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透過BEETALK與楊男結識,兩人皆有意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去年底還相約到餐廳用餐,離開餐廳後,便一同回楊男住處,忍不住發生了性關係,之後相擁入眠。隔天清晨,楊男醒來時又與女子再發生一次性關係,但因女子不如昨夜激情,就送女子回家,自己再去上班,而兩人的戀情只維持了半年就宣告分手。
沒想到,女子卻在今年5月提告楊男對她性侵,並聲稱自己有睡眠障礙,都會服用安眠藥入睡,當時已睡得不醒人事,她指控楊男趁人之危,藉機性侵得逞。
楊男對於自己被提告完全摸不著頭緒,表示女子確實有吃安眠藥後入睡。而半夜醒來時,原本想要再與女子進行第2次歡愛,但因看女子興致缺缺,就沒有再進一步。因此,對於女子指控這是第2次的性行為,並且表示違反她的意願,楊男感到一頭霧水。
檢察官調查此事時,認為2人在一夜發生2次性行為,若第2次是楊男性侵女子,女子卻選擇繼續交往,到分手後才提告,不符合常理,且楊男也沒有餵食女子安眠藥,因而查無楊男罪嫌,最後採信楊男說法,昨(29日)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