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狼爸假好心 扯「私處不正常」國中女被脫光摸透

▲(示意圖/pixabay)

去年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去接就讀國一的兒子返家時,其中有名女同學連絡不上家人,所以洪男說要讓她到家中借住,沒想到竟然心生歹念,在套房內將女同學衣物脫光,還說「妳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強制猥褻得逞。雖然洪男否認犯行,不過說詞卻不符常理,連測謊都沒有過。

被害少女和洪男的兒子當時為就讀國一的同學,根據判決指出,2016年1月9日洪男去接考完全民英檢的兒子,當時少女因為一時無法聯絡上家人,所以洪男兒子就請爸爸幫忙載送。之後洪男便向少女提出可以收留她借住,便將她載往位於三民區的一棟透天厝。

抵達目的地之後,洪男將兒子獨留在車上等待,獨自將少女帶上二樓套房內,不料洪男見年僅12歲少女年幼可欺,竟然以要看衣服大小為由,強行脫去少女全身的衣褲,過程中還告訴她「妳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將她強壓在床上撫摸胸部、臀部等私密部位。直到洪男兒子在樓下等到不耐煩,他才趕緊罷手將少女送回家。

事後,被害少女聽從同班女同學建議,在當月12日將此事說出來,最後由家長陪同怒告洪男猥褻。

法院審理時,洪男辯稱當時他在套房為少女準備盥洗用具時,少女自己把衣服脫光光站在床邊,他還覺得很尷尬,僅拍她的背說可以去洗澡了,但少女稱不敢一個人待在套房,所以下樓後連繫上對方家長才載她回家。

不過調查發現,少女遭猥褻後有傳訊息給洪男兒子,指控稱「為什麼看衣服大小要把衣服褲子全脫光」、「是你那通電話就(救)了我」 、「他已經摸玩(完)我全身了」等,洪男兒子則回「身為他的兒子我感到無比丟臉」,隨後再說「我的錯」、「我應該堅持跟下去的」等。

由於檢警調查時,洪男並未通過測謊,合議庭認定他犯行明確,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2月,洪男不服上訴後,二審高院合議庭仍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因此將上訴駁回。可再上訴。


鮑魚 猥褻 少女 脫光 不正常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雙颱動向即時掌握!氣象署最新說明

雙颱動向即時掌握!氣象署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