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台南一名15歲國中少女因父母工作繁忙,對性關係缺乏認知,2年內與10名男性發生關係,其中5人是校內同學,另外5人是校外人士,還被人拍下影片在同學間傳閱。警方已經掌握6名涉案男子,訊後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另外,有少年在一旁全程錄影外流,也涉散布猥褻品刑責。
該國中少女今年初透過朋友認識前任男友,2人到朋友家過夜,少女半夜先與友人發生關係,隔天一早又與男友發生關係。男友發現她性關係複雜,交往短短12天隨即分手。今年4月少女又與兩男在學校廁所內發生性關係,還拍攝不雅影片在校園中瘋傳。學校師長發現後約談,她坦承是自願發生關係,沒有被強迫,對於為什麼做出這樣的行為,少女則淡淡回說:「不知道」。
據悉,上傳激情演出影片、或流傳全校的人都已觸法。台南市府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認為,根據刑法235條第1項規範凡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若透過網路社群、手機LINE群組等公然散布給人看,這都有散布猥褻品刑責的問題,警方可辦。
▼台南一名女國中生2年戰10男,還拍影片瘋傳校園。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