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騎士,2012年五月騎機車經過忠孝東路一段時,因為輪胎輾壓地面坑洞,導致他摔車身亡。北市新工處國賠1149萬給家屬。但認為維護道路,中華電信也有疏失而求償。 法官認為陳姓男子的家屬名下產財超過百萬,只須國賠332萬。中華電信因為和新工處各付一半責任,判中華電信要賠166萬給新工處。和原本應賠償五百多萬相比,相差了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