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東森新聞)
俗話常說「馬路如虎口」,若不好好遵守交通規矩,恐會發生讓人後悔莫及的憾事。然而去年6月,高雄顏姓男子在仁武區駕車時,竟和騎機車的蔡姓婦人相撞,蔡婦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其丈夫就氣得控告顏男過失致死。沒想到時隔至今,檢方偵查發現蔡婦當時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反而直接偏左行駛才會發生車禍,研判顏男並沒有任何過失,最後以不起訴結案!
根據判決書指出,當時顏男駕駛汽車沿著仁武區環湖路,準備從快車道由東向西開到澄觀路二段和水管路三段的路口時,蔡婦就騎著機車由慢車到一樣東向西駛至路口,並行在顏男汽車右前方。可是,蔡婦沒有注意要採取兩段式左轉,竟直接貿然駛向路口,導致兩車當場狠狠對撞,蔡婦頭部重傷送醫不治。
蔡婦的丈夫聽聞愛妻的死訊後,氣得對顏男提出告訴,但檢方調出當時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蔡婦當時為了要直接左轉才會和顏男的車子相撞,而且若要左轉前往澄觀路,應該要先在路口停下採兩段式左轉,才不會和車輛因搶道而肇事,所以顏男實屬猝不及防,不能歸責於顏男,且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附議委員均認定蔡婦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無肇事原因,因此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