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庭長控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醫須自證「無過失」

前庭長控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醫須自證「無過失」
高等法院刑事庭「前庭長陳貽男,他的太太在10年前跌倒撞傷頭部,送醫治療十個月後還是病逝,陳貽男因此控告台大醫院延誤搶救。歷經兩年審理,最高法院認為,因為醫療專業不對等,因此舉證責任要改由挨告的醫師承擔、自己舉證來「證明清白」,不過這樣的結果讓醫師公會認為不公平,也擔心醫師可能為了自我保護,檢查變得浮濫、資源也因此浪費。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前庭長 疏失 無過失 自證 陳貽男
上一篇
僅行政罰!濫用性、成癮性低 K他命列三級毒品
下一篇
習慣賒帳! 婦人遭控白吃白喝 多間店都遭騙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