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蘇姓婦人出門遛狗,過馬路時遭到機車追撞,送醫不治,當時戴姓騎士被控告過失致死,如今判決出爐,法官認定,蘇姓婦人突然小跑步衝出來,戴姓騎士當時車速大約3.40公里,即便要煞車也至少要有3秒鐘的時間才夠,但當時如果真的要成功閃避婦人,他只有1.84秒能夠反應,根本來不及,因此法院判決騎士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