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
搭高鐵從台北到高雄,竟然只花55元!一名曾任職高鐵站務員的劉姓女子,因熟悉高鐵票務,竟利用「頭尾買票法」逃票,先搭車從台北南下,再由男友在左營站接應,騙過高鐵員工後順利出站,但第二次想要故技重施時卻栽在高鐵員工手上,當場報警處理。
劉女在去年5月27日,先在高鐵臺北站自動售票機,用現金35元購買臺北至板橋的自由座車票,但劉女卻一路搭到高雄,並通知郭姓男友自己到高雄的時間,郭男則在高鐵左營站的自動售票機,以金融卡購買140元「左營至台南的高鐵對號座車票」後,再持車票到閘門處刷票感應,但人沒有進站。
▼劉女從台北一路搭到高雄,並請男友到左營站接應(圖/東森新聞)
等劉女,到了左營站後,兩人再偷偷到進出站的閘門隱密處碰面,郭男把事先買好的票,拿給劉姓女子,之後劉女再拿這張票,跟高鐵員工說自己剛剛進站,但因為突然有事,沒有辦法繼續搭車,因此想辦理退票,利用「頭尾買票法」,騙過站務人員「打開人工閘門」,讓劉姓女子順利出站。之後,劉女再到售票櫃台,辦理退票取回140元車資,再扣除20塊的手續費之後,從頭到尾劉女就只花了55元。
食髓知味的劉女,在2016年6月又故技重施,用同樣的「頭尾買票法」順利搭到左營,但這次當場被高鐵站務員逮個正著並立刻通知現場的高鐵警察。法院審理時,兩人也坦承「他們是想花幾十塊錢,搭高鐵」,因為兩人都已經賠償高鐵5萬塊,法官因此判決兩人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塊,全案仍可再上訴,但劉姓女子跟男友,應該萬萬沒想到,只是為了省一千多塊的高鐵費,最後卻得付出,13萬塊的代價,還得留下詐欺案底。
▼劉女用「頭尾買票法」只花55元,順利出站(圖/東森新聞)
▼劉女和郭男需付出13萬塊的代價,還得留下詐欺案底(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