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行經仁愛區愛三路郵局前,因不滿另一名駕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一路尾隨對方約800公尺,當街攔車大吵,雙方就在路中央扭打推擠,男子甚至拿石頭砸傷對方嘴角。雙方決定相互提告,不過究竟誰先動的手,還得交由警方釐清。
兩名男子在路中央扭打推擠,員警到場後將其中一人拉住,對方仍不斷試圖朝另一人衝去,現場氣氛緊張。
事發在9日晚間9點左右,兩名男子先前在基隆仁愛區愛三路郵局前發生行車糾紛。其中一人不滿對方變換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便一路尾隨,最後在劉銘傳路將對方攔下。
目擊民眾楊先生表示,當時先看到一輛車倒車後停下,接著另一輛車也過來,雙方隨即發生爭吵。其中一人下車後開始一邊罵、一邊打對方,手上似乎還拿著石頭。
雙方當街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一名男子撿起路邊石頭朝對方臉部砸去,造成對方嘴角擦挫傷,衝突也擋住後方車輛通行。
目擊民眾楊先生提到,後來看到警方到場,陸續有多輛警車抵達,現場處理約半個多小時。
雙方到警局製作筆錄時各執一詞,都指稱是對方先動手。警方說明,雙方當事人已相互提告,警方依規定受理,後續將依傷害、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嫌,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行車糾紛演變成肢體衝突,出手傷人宣洩了一時的憤怒,卻得承擔法律責任,實在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