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地檢署搞烏龍? 誤放判28年刑期炸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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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廟會爆炸案判刑28年的趙偉志,因另案易科罰金於10月2日獲釋,嘉義地檢5日執行時才發現。(圖/翻攝自Google Map)
嘉義廟會爆炸案判刑28年的趙偉志,因另案易科罰金於10月2日獲釋,嘉義地檢5日執行時才發現。(圖/翻攝自Google Map)

犯下嘉義廟會爆炸案、判刑28年的重刑犯趙偉志,定讞前一直被關押在台南監獄;定讞後嘉義地檢委託台南地檢10月5日執行命令時,竟發現人已經被釋放,追查發現趙偉志涉嫌雲林地檢的竊盜案,家人繳清罰金後人就被釋放,嘉義地檢發佈通緝緊急追人,終於在隔天順利逮人,因為3個地檢署橫向聯繫沒做好,讓重刑犯有5天時間騎車到處趴趴走。

嘉義廟會爆炸案判刑28年

大批員警在停等紅燈時逮人,這名看似平凡的騎士,其實是被判刑28年的趙偉志。112年嘉義金虎爺廟會爆炸案造成現場29人受傷,最小傷患僅2歲。趙偉志判刑確定後,原本要發監執行,卻發現人已經被釋放。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說明,這起狀況是因跨署執行、連續時差,趙偉志因另案易科罰金而獲釋。

這起重大刑案犯嫌遭釋放的烏龍起因於炸彈客趙偉志落網後,一直被羈押在台南監獄,8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28年有期徒刑定讞,嘉義地檢署9月16日收到通知,9月17日委託台南地檢署執行;台台南地檢署9月18日接獲通知、9月22日分案,直到10月5日發出執行命令時,才發現趙偉志已經被釋放。

另案罰金繳清遭釋放

進一步追查發現,趙偉志另外涉及的竊盜案,經雲林地檢署判易科罰金,家人在10月2日繳清罰金後,趙偉志隨即獲釋。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說明,家屬繳納罰金執行完畢後,雲林地檢署隨即開立釋票,並通知台南監獄。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接獲相關情況後,隨即指揮嘉義市刑大於10月6日下午在嘉義市區將趙偉志逮捕歸案。

跨署聯繫疏漏釀烏龍

3個地檢署橫向聯繫沒做好,讓趙偉志在外趴趴走5天,幸好很快就將人逮捕到案,檢警扳回一城,但這種烏龍實在不能再有下一次,嘉義地檢署已經承諾要檢討跨區犯案的控管與橫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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