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一間醫院16日施工時以吊車占用道路,現場未見完整交通管制。警方查出廠商路權申請尚未核准,依法開罰。
屏東東港一間醫院前道路日前進行施工,現場以吊車占用馬路作業,原來是為了擦亮醫院招牌。由於吊車擋住道路,人車都必須繞道而行,施工過程又似乎沒有交通管制,讓路過民眾質疑有安全疑慮。
院方表示將工程外包,廠商有依規定申請路權,但是施工期間,交管人員因為工程需求,沒有辦法全程站交管,後續已經立即要求廠商,派遣專責交管人員,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東港分局第五組巡官楊忠霖表示:「警方到場請工程負責人鄭男,出示道路使用許可書,負責人稱有向路權機關申請,惟未能出示許可書,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利用道路作為工作場所,製單舉發。」
縣府工程處指出,廠商雖有提出路權申請,但尚未核准就進行施工。警方到場後,廠商也拿不出道路使用許可書,因此依違反道交條例開罰,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這起事件也引發外界關注醫院施工、吊車占道、路權申請與交通管制是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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