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喊60次不要 控遭男網友脫衣物性侵! 判決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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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指控遭男網友強壓脫衣物性侵,後續法官調查後發現竟是「仙人跳」。(示意圖/pexels)
女子指控遭男網友強壓脫衣物性侵,後續法官調查後發現竟是「仙人跳」。(示意圖/pexels)

一名前往南部旅遊的台北女子小美(化名),與透過手遊認識的男網友阿偉(化名)相約碰面並前往住處,事後小美指控,遭阿偉強壓脫衣物性侵,更拿出錄音檔強調自己當下崩潰大喊「不要」、「不行」多達60幾次,憤而提告並求償120萬。然而,法院深入勘驗完整錄音檔後,認定全案屬於曖昧拉扯下的合意行為,甚至帶有「仙人跳」性質,一二審判阿偉無罪

男網友喊冤沒強制 稱對方全程積極配合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偉因線上遊戲認識多年,2人曾有過曖昧與多次過夜旅遊。2024年4月間,小美因不滿阿偉對外宣稱2人關係,特地前往高雄與阿偉碰面,隨後跟隨對方回到住處。

 

小美主張阿偉在住處不斷勸酒,並趁她體力不支時強行親吻、脫去衣物,對她性侵得逞,不過,阿偉則強調,2人當天互動宛如情侶,從小美主動要求刪除對話紀錄,到後續親密接觸,小美均積極配合,絕無任何強制行為。

法官在開庭審理時,調閱並完整勘驗2人當天長達數小時的錄音檔。內容顯示,從小美進入阿偉住處飲酒聊天,到2人發生親密行為期間,語氣皆相當親暱,過程中甚至不時傳出嬉鬧聲與笑聲。

假性侵真報復?

雖然小美在過程中確實多次說出「不要」、「不行」等語,但她的口吻多帶有撒嬌意味,且同時伴隨著「你沒有戴」等要求,身體也順應對方配合,並無任何拉扯、打鬥、呼救或試圖逃離現場的跡象。

法官進一步指出,小美在事發當下,頻繁確認手機錄音狀態,且在離開阿偉住處時,仍從容等待對方一同搭乘電梯,並由阿偉陪同前往高鐵站購票搭車,種種反應均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顯現的恐懼與防衛狀態相差甚遠。

法官認定「預謀仙人跳」

此外,小美事後還曾傳訊息給前男友表示「我拿到被強迫發生關係的證據,可以怎麼毀他」,顯見她的錄音行為早已預先規劃,極具刻意製造不利證據以進行報復之目的。

一、二審皆判男網友無罪免賠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小美口頭上的拒絕,實際上是情感糾葛下的曖昧拉扯與調情,她的自由意志並未受到壓制,無法憑單方節錄的錄音與事後主觀陳述認定侵權事實。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據此認定阿偉無侵害性自主權之行為,判決小美敗訴,駁回賠償聲請。

小美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服,事後再次提出新事證進行上訴,並加碼要求提高精神慰撫金到150萬元,不過高等法院高分院審理後,依然認定一審判決並無不當,認為錄音檔已明確呈現雙方合意脈絡,因此駁回小美上訴,維持原判,阿偉免負任何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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