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遭控涉及毒品等案,案經檢方偵辦後,日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表示,陳男已依規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今(30日)表示,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毒品案件,二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於27日拘提陳男到案,並前往辦公室及住處執行搜索,在陳男住處查獲毒品等證物後送辦。
陳男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並追溯毒品來源。
警方表示,陳姓小隊長今年5月27日調任二分局,迄今約1個月,工作內容為偵查隊專責值日,勤務業務較為單純,多為協助案件移送文書作業,並未實際偵辦刑案。
警方指出,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另外,針對陳男遭控涉及性侵等情事,檢警仍持續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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