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沒發生擦撞就不算車禍,要是因為違規而別人因你的違規而受傷,還是算過失傷害!台中一名59歲王姓婦人,騎機車違規左轉大英街,未禮讓直行車,導致對向機車騎士緊急煞車,不慎自摔受傷,婦人認為兩車並沒有碰撞,隨即加速即離去。台中地院今依過失傷害罪判婦人3月徒刑,另依肇事逃逸罪判刑1年2月,若全案定讞,王婦得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