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年約30歲的張姓男子,因拒絕酒測及多項交通違規,遭裁罰18萬餘元,加上積欠使用牌照稅、健保費等費用,累計欠款達28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多次執行他存款及薪資債權,但張男始終置之不理,直到名下位於林口區的500坪土地遭查封,出售土地辦理過戶時發現無法移轉,這才急忙繳清欠款解除查封。
新北分署表示,張男2024年6月間深夜,駕車行經蘆洲區永安大橋時,行經警方設置酒測勤務處所,卻未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除拒絕酒測外,張男另因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以及2件違規停車等違規,共遭裁罰8600元;此外,還積欠5筆使用牌照稅及12筆健保費,自2024年10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累計欠款達28萬餘元。
新北分署指出,執行期間曾扣押張男銀行存款,但僅追回2000餘元,後續查出張男擔任一間工程公司負責人,執行他薪資債權,但仍未收到欠款,因此在今年5月間,查封他名下位於林口區面積約500餘坪的持分土地。
張男事後委託代書出售他名下的土地,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這才發現土地遭新北分署查封,無法辦理過戶,代書因此在本(6)月12日,代為致電新北分署,詢問欠款金額,並從土地買賣價金履約專戶匯款,6天後一次繳清28萬餘元欠款,新北分署也隨即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行經警方設置酒測勤務處所時,應依指示停車受檢,如遭裁罰也應儘速繳納或申請分期,以免遭到強制執行,影響名下財產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