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慶生變調!桃園2男大生伸狼爪 廁所、套房性侵學妹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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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某大學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校園學長性侵學妹案。(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某大學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校園學長性侵學妹案。(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某大學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校園學長性侵學妹案!陳姓與吳姓男大生日前前往KTV包廂幫學弟慶生,期間眾人飲酒唱歌氣氛熱烈,不料陳、吳兩人見2名初次認識的學妹喝醉、毫無反抗能力,竟然心生歹念。

兩人於半夜3點至6點之間,分別在KTV廁所及陳男的住處套房內,對2名學妹接連伸出狼爪。陳男總計猥褻、性侵學妹共4次,吳男則對其中1名學妹猥褻、性侵共2次,事後2名受害學妹前往警局報案,將涉案學長告上法院。

 

男大生包廂內接連犯案、回套房繼續

判決指出,女大生小花、瑤瑤(皆為化名)於2021年3月24日晚間,與2名男同學一起到KTV包廂替賴姓同學慶生。

到了25日凌晨1時許,同校的陳姓、吳姓學長也到場加入。眾人飲酒歡唱期間,吳男見小花沒有喝酒,還出言詢問「學長敬妳酒為什麼不喝」,見小花喝完後又幫忙把酒杯倒滿,瑤瑤隨後也加入喝酒行列。

不久後瑤瑤因不勝酒力喝醉,陳男便假借瑤瑤酒後不適作嘔的理由,將她扶進包廂內的廁所,並在裡面連續性侵瑤瑤2次。

此時小花也已酒醉,見瑤瑤遲遲沒有走出來,於是搖搖晃晃上前敲廁所門查看,不料卻被吳男趁機帶進廁所。陳、吳兩男隨後利用小花沒有反抗能力的狀態,各自對小花猥褻得逞。

更惡劣的是,陳、吳兩男隨後帶著意識不清的小花、瑤瑤與2名學弟,一同回到陳男的租屋套房休息。在25日凌晨4時50分至6時間的某個時間點,陳男見2名女大生依然酒醉無法抗拒,竟分別對小花與瑤瑤性侵得逞;另外吳男也在此時對小花性侵。

法官認定手段平和且調解成功!予以減刑、緩刑

全案在桃園地院審理時,陳、吳兩男皆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吳男當時雖然有向小花敬酒,但並無證據顯示在小花拒絕後仍有強迫她喝酒的行為,因此不能推定2人是為了性侵而故意灌酒。

法官指出,案發時陳男為21歲、吳男為19歲,皆屬於智慮尚淺的階段,為了滿足私慾而趁被害人不能抗拒時犯案,行為應予譴責。

不過法官也指出,陳、吳兩人犯案時並沒有使用暴力,犯罪手段尚屬平和。雖然兩人在偵訊時曾一度否認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且事後都已經和2名受害人達成調解,小花也當庭表示願意給予吳男緩刑的機會。

法院認為2男已盡力彌補損害並且誠心悔過,並非惡性重大之人,若直接處以乘機性交罪法定刑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期刑,處罰過於嚴厲,因而依據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替兩人減刑。

陳男判2年、吳男判1年10月 均獲緩刑5年並需服義務勞役

桃園地院最終做出判定,陳男共犯下3個乘機性交罪及1個乘機猥褻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吳男則犯下1個乘機性交罪及1個乘機猥褻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法官考量兩人誠心悔過,皆給予兩人緩刑5年的機會,但緩刑期間兩人均需要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役。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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