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主在台南行經路段時,發現前方約20公尺處路邊出現車格,隨即準備靠右停車。同時間,前方轎車雖已打方向燈,但未明確變換車道,後方車輛則先行切入停放。前車駕駛不滿,連續長按喇叭約8次,引發誰對誰錯的討論。警方表示,依規定路邊停車打方向燈並靠邊減速屬正常行為,後車搶先停入車位並無違規,但前車長時間按喇叭已涉及違規。
看到路邊車位後,車主隨即右切準備停車。車輛接近車格時,旁側傳來喇叭聲,且持續長按約2秒。停車駕駛未予理會,仍緩慢完成停車動作。隨後,原本按喇叭的駕駛情緒不滿,再次連續按喇叭約4次。整起事件因車位被後方車輛先行停入,演變成行車糾紛。
民眾表示,遇到類似情況確實容易產生不滿,也有人認為誰先完成停車動作就歸屬誰使用,同時指出後車未必已明確表達停車意圖,因此引發爭議。
針對相關情況,後方車先切換車道停車並無違規,反倒是前方車不滿車位被占用而連續按喇叭。依規定喇叭應單次短促使用,不得連續按三次,每次不得超過半秒,長時間按喇叭可處300至600元罰鍰。該起行車糾紛最後雙方不歡而散,警方確認後方車並無違規,前車駕駛因長按喇叭發洩情緒,依法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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