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妨害性自主前科」還當校車司機? 校安、公安3漏洞

聽新聞
李男過去曾有妨害性自主及詐欺等前科,卻同時擔任公車與校車司機。(圖/資料畫面)
李男過去曾有妨害性自主及詐欺等前科,卻同時擔任公車與校車司機。(圖/資料畫面)

中部地區一名李姓男子遭控長期以宗教名義接近女學生,涉嫌性侵多人,並導致部分被害人感染疾病,引發社會關注。更令人震驚的是,李男過去曾有妨害性自主及詐欺等前科,卻同時擔任公車校車司機。事件曝光後,外界質疑現行校車司機資格審查與外包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恐讓具有不適任紀錄的人員持續接觸學生。

涉案司機兼任校車工作

中部近日爆出校安事件,一名李姓男子遭指控長期接觸女學生,並涉嫌犯下多起性侵案件。由於李男平時擔任公車司機,同時兼職校車駕駛,能夠接觸學生及一般民眾,其背景與任職資格也受到外界檢視。

 

根據相關資訊,李男過去曾涉及妨害性自主及詐欺案件,卻仍持續從事運輸工作,甚至負責學生接送業務,引發家長與教育界憂慮。

校方查核存限制

事件發生後,外界關注校方是否具備查核機制。教育界人士指出,學校雖可透過不適任人員查詢制度篩選校內人員,但校車司機多屬外包廠商聘用,並非學校正式員工。

由於校方與客運或交通公司採取契約合作模式,對於實際派遣駕駛的人選缺乏直接管理權限,因此難以掌握司機是否具有相關前科或不適任紀錄。

在現行制度下,校方對外聘司機的背景查核能力相對有限,也成為本案引發討論的焦點之一。

三大制度漏洞浮現

事件曝光後,外界整理出現行制度可能存在的三項漏洞。

首先,雖然教育體系設有不適任人員查詢機制,但適用對象主要為學校教職員工,外包廠商派遣的校車司機未必納入完整查核範圍。

其次,公車與客運業者聘用駕駛時,主要審查駕駛執照及交通違規紀錄,並無全面要求提出良民證或查詢特定犯罪前科,因此業者未必掌握駕駛過往刑事紀錄。

第三,部分犯罪紀錄在符合相關規定後,查詢系統可能僅顯示曾受處分紀錄,而無法呈現完整案情內容,使審查單位難以全面掌握風險資訊。

教育團體籲修法

針對相關問題,教育界人士認為,現行制度應進一步檢討與修正,特別是在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資訊通報機制方面,應建立更完整的跨機關查詢制度。

教育團體指出,涉及學生安全的人員,不論是正式聘任或外包委託,都應納入一致的資格審查標準,以避免出現監管落差。

此外,相關單位也應研議如何強化資訊整合,讓聘用機關能在符合法律規範與個資保護原則下,取得必要的背景查核資訊。

籲跨部會補強防護網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均呼籲,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應跨部會合作,檢討現行查核與通報制度。

教育團體認為,未來應將外包廠商及委外人員納入更完整的查詢機制,避免制度漏洞成為校園安全破口。

各界也期待透過制度檢討與法規修正,進一步強化學生接送服務的安全管理,降低不適任人員接觸學生的風險。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校車司機性侵 性侵 詐欺 公車 校車
上一篇
男載母找友遇劫!車自撞護欄飛進田中 釀1死4傷
下一篇
遊艇亂丟垃圾案外案 2名台灣通緝犯馬尼拉灣被捕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