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Energy成員張書偉涉嫌閃兵,被新北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8月徒刑,新北地院今天(12日)上午開庭,傳喚書偉出庭應訊,書偉上午9時許,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庭大樓,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庭大樓。
回顧案情,檢警去年10月21、22日展開第三波拘提行動,當時拘提書偉、修杰楷、陳柏霖、小杰、謝坤達,共計5名藝人,其中書偉坦承花費15萬找上「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閃兵,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諭令以50萬元交保,書偉除交保後面對媒體道歉外,也在社群上發文向社會大眾致歉,並表示「未來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承擔應有的責任」。
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14日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5名藝人,更認為他們均為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竟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的期待與公民應盡的責任,考量他們法定法定役期均為1年10月,因此建請法官判處2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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