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男子酒後誤把路人當成代客叫車人員,開口請對方幫忙叫車,沒想到雙方因此產生誤會,從口角衝突演變成街頭互毆,男子甚至拿出折疊刀,以刀柄敲打對方。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雖然雙方事後都不願提告,但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持刀男子遭裁罰3000元。
警方獲報有糾紛案件,鳴笛趕抵現場。員警逐一盤查現場人員身分,並將涉案男子帶回派出所。因為就在幾分鐘前,他不僅與人發生激烈口角,身上還攜帶刀械。
重回事發地點,位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間酒店外。警方調查發現,雙方互不相識,卻因一句話引發誤會,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
原來當時男子酒後誤將一旁路人當成代客叫車人員,開口請對方幫忙叫車,但對方當場否認,雙方因此爆發爭執,進而當街扭打。過程中,男子還從口袋掏出一把平時攜帶防身的折疊刀,以刀柄敲擊對方,導致雙方都受到輕微擦挫傷。警方指出,男子在員警抵達前,已先將刀械收起。雖然雙方事後均表示不願提出傷害告訴,但仍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其中持刀男子遭裁罰3000元。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法官主要考量,行為人並未打開刀刃,而是以刀柄敲擊他人,也沒有造成重大傷害或足以使他人心生恐懼的情況,因此認定屬行政違規。如果行為人主動亮出刀刃,危險性就會大幅提高,可能從行政責任升高為刑事上的恐嚇或傷害罪,法律效果差異相當大。」
酒後認錯人或許只是誤會一場,但若控制不住情緒,甚至動手持械傷人,不但鬧進警局,還得面對法律責任,代價恐怕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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