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名呂姓女子從台北搭計程車,要送酒醉的朋友回新莊,但她指控,林姓司機趁她們睡著時亂繞路還意圖不軌,控告司機妨害自由跟詐欺。但檢警根據呂姓女子在車上打的電話來定位發話位置,再跟計程車的GPS比對路線,發現司機根本沒有繞路,給予司機不起訴處分。如今,因為司機反告呂姓女子妨害名譽以及誣告,換她要面對司法調查。
帶著帽子、口罩,呂姓女子低頭不願多說,因為在去年她指控,林姓計程車司機繞路,告司機不成,還反被告妨害名譽以及誣告罪,13號來到地檢署開庭。去年六月,呂姓女子控訴,她與閨密酒醉後,搭計程車,說要去新莊,但林姓司機 卻趁他們睡著,將車開往基隆,意圖不軌,直到她拿出電擊棒,駕駛才嚇得停車不只上網PO文,還控告林姓司機妨害自由和詐欺,司機夫妻倆跳出來按鈴反告。
就在上個月,呂姓女子控告司機的部分,檢方裁定罪證不足不起訴,原因就是檢警將呂姓女子,當時在計程車上,打給親友的21通求救電話,的發話位置跟計程車衛星定位圖做比對,發現計程車當時,就正開往新莊,證明林姓司機一開始就沒有開往基隆,更沒有繞路行為。
整起事情引發的喧然大波,真的讓他們一家人,飽受煎熬,呂姓女子不服判決提起再議卻遭到駁回,還不滿的在自己臉書上,PO文表示,事實並不會因為謊言的掩蓋而消失。酒醉還指控司機繞路,呂姓女子不只被不起訴打臉,今後還得因為自己的指控出庭,賠償司機一家人,所受到的名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