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展現執法鐵腕,今年前5個月強力取締達739件毒駕案件。為發揮社會制裁與嚇阻力量,警方依法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與照片,宣示政府打擊不法、守護市民用路安全的零容忍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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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交通大隊指出,吸食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注意力,對無辜民眾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隱患。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5月期間,高雄市警方共查獲739件毒駕案,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299件。為有效遏止累犯,警方於臉書粉絲專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正式公布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與戴建安等13名毒駕累犯名單,期盼透過資訊公開機制與社會監督,有效降低再犯風險。
此外,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也有定時公布相關酒駕、毒駕累犯的照片及資訊。

高雄市警方公布13名毒駕姓名、照片。(圖/翻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臉書)
為了提升第一線執法效率與精準度,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於今年5月13日正式上路。新制賦予警方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只要執勤員警發現駕駛人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或肌肉顫抖等異常特徵,並經唾液快篩檢驗呈現陽性反應,即可依現行犯將其當場逮捕並移送法辦,即時阻斷危險駕駛行為。
針對毒駕的裁罰標準,警方強調現行法規已大幅提高罰則並落實累犯加重處分。汽車駕駛人初犯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警方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駕駛人於10年內再次毒駕,第二次將面臨最高12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3年,第三次以上更會逐次加重裁罰。此外,為避免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毒駕行為也已正式納入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由司法機關即時防堵潛在威脅。
交通大隊強調,今年已規劃323場次毒駕取締專案,並自5月24日起配合警政署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警方未來將持續落實路檢與強力攔查,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並配合市府交通局定期公布累犯資訊,對於毒駕違規行為絕對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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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