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警方抓毒駕,驗尿得等兩個禮拜才有結果。儘管現在有毒品唾液試劑,五分鐘就能揪出來,但問題是,根本沒辦法遏止毒駕、阻斷根源。問題就出在,現今「酒駕初犯」跟「毒駕初犯」的刑度一樣,大多數都只被判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繳錢換免關。在「罪刑不相當」的情況下,如果再不修法,苦的就是全民用路人,都得提心吊膽。
轎車本來好好開在路中央,卻突然偏移車道,撞上電信箱,當下爆胎發出巨響。警方攔查駕駛,搜出喪屍菸彈,以及改造子彈33顆。以前吸食毒品用針頭施打,但現在電子煙甘油隨便加,吸毒門檻變低,苦的反倒是第一線執法員警。
根據刑事局提供的數據,毒駕移送件數,在113年之前不到千件,但113年之後逐年向上攀升,更在去年有將近九千件。但問題是,第一線執法員警確實有加強取締,但最後毒駕初犯判例,百分之九十都被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這等於可以易科罰金。對嫌犯來說,他們覺得只要繳錢了事,根本不痛不癢。
對嫌犯來說,判處六個月以下徒刑可以易科罰金,就是「消費得起的犯罪」,跟酒駕初犯刑度一樣,修法速度依舊跟不上實務吸毒現況。
刑事局毒緝中心秘書鄭偉豪:「只要透過繳納罰金,那就可以免關。對他的犯罪恥度,沒有透過刑事法關押的壓力,會讓他覺得說,這比較能輕易度過。」
截至今年4月,毒駕移送件數4725件,跟往前相比暴增200倍。如今毒駕最多扣車,實務上被羈押的案例,除了14號高雄小港1死車禍、22號彰化火鍋店2死車禍,還有23號新北中和景平路1死車禍,三起聲押獲准之外,只要沒出人命,大部分都是交保。
這種罪刑不相當,嫌犯根本沒在怕,如今一個個家庭,最怕遇到毒駕衝撞。
東森新聞關心您
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