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新店一棟公寓一樓大門沒關,遭小偷闖入,偷走頂樓水塔旁的梯子跟鋸子。原本檢察官以普通竊盜罪起訴,但法官認為,雖然是頂樓,仍屬於住宅的一部分,沒經過住戶同意擅闖,已經影響居住安全,因此以刑度較重的「侵入住宅竊盜罪」,判男子有期徒刑10個月。
灰衣男子看到公寓一樓大門沒關,直接大搖大擺走進去。沒多久,他扛了一副梯子下樓,手上還拿著一把鋸子,離開時還好像很貼心,主動把門關上,但其實這根本不是他的家。
遭竊的公寓頂樓堆放了許多雜物,看起來沒有特別整理。法官認為,就算是公寓頂樓、樓梯間都屬於住宅範圍,因此以刑度比普通竊盜罪更重的侵入住宅竊盜罪,判男子有期徒刑10個月。
原本男子還想爭取緩刑,不過法官認為,他在5年內已有竊盜前科,而且之前已被判過有期徒刑,因此依法不符合緩刑資格。同一條街的其他住戶透露,也曾被這名竊賊鬧事。
附近住戶:「用梯子爬到二樓,他還敲壞我的監視器。」
以法律見解來看,所謂住宅不限於客廳或臥室,和居住安全密切相關的公共空間,例如樓梯間、地下室,都算是住宅的一部分。就算大門沒關,沒經過住戶同意,也不能直接進入;就算沒有偷竊,仍有可能涉犯刑法侵入住居罪,讓自己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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