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鼓山分局蔡姓員警在輪休期間騎機車行經三民區十全一路,因疑似未禮讓行人、行車搖晃遭轄區員警攔查,酒測值雖為0,卻在盤查過程中情緒失控,企圖騎車離去,過程造成一名員警左膝、左小腿擦挫傷,除了收下罰單外與刑責之外,還慘遭分局記大過處分。
事發在今(21)日上午8時許,現場監視器也錄下整個過程,盤查的三民分局員警連喊:「學長,你不要這麼衝動」、「你就配合就好了」,沒想到蔡男不但暴走,強行騎車離開,最後查明身分,蔡男竟是隔壁鼓山分局的「自己人」,全案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十全所所長王君凱表示,盤查時發現蔡男面色潮紅,懷疑有酒後騎車情形,立即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不過,蔡男在接受盤查過程中又有隨地吐痰情形,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員警準備依法開罰,並請他配合返所查證身分。
未料,蔡男突然情緒失控,企圖騎車離去。畫面也拍下雙方爭執過程,現場員警見蔡男情緒激動,不斷安撫:「不要這麼靠近!學長,你不要這麼衝動!你就配合就好了。」員警並質疑蔡男疑似要騎車離開,「因為你要衝撞我。」蔡男則反問:「什麼要衝撞?我說了沒時間,我沒有違規。」
過程中,員警多次要求蔡男冷靜配合酒測,並說:「學長麻煩再一次,好不好。」員警也持續提醒:「先不要催油門好不好,還沒有查證你的身分。」不料蔡男強行離去,現場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雙方拉扯過程中,造成一名員警左膝及左小腿擦挫傷。
針對蔡男疑似未禮讓行人部分,三民第一分局指出,該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依法開單告發。
鼓山分局事後證實,蔡男為該分局員警,今日輪休期間因行車情形遭轄區警方攔查,過程中雖未有酒駕情事,卻因情緒失控涉嫌妨害公務,當場遭依法逮捕送辦。鼓山分局表示,蔡員自身言行失檢,且涉嫌刑事案件,嚴重影響警譽,分局已立即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改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