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赴越南連交3女!互訴情意、豪送鑽鍊 拋妻棄子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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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准2人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裁准2人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花(化名)去年5月間,發現丈夫阿凱(化名)突然搬離租屋處,且出境越南自此斷了聯繫,獨留她照顧年幼兒子,小花後來無意間發現阿凱留下的iPad,赫然發現丈夫長年來竟與多名越南女子交往,更滯留越南不願返家,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兒子監護權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准離婚,孩子監護權由小花單獨行使,阿凱更須賠償小花離婚損害及侵犯配偶權60萬元。

小花主張,2016年間在求學期間認識阿凱,並在美國登記結婚,2018年返台登記並育有1子,平時由丈夫負擔家計,自己則全職照顧小孩,未料,阿凱突然在去年5月20日搬離住處,後來才發現阿凱已遠走越南,直到同年8月才傳訊表示「對不起,沒有安排好你們。我很自責很内疚。沒有藉口」,並表示願意協議離婚,同意小花所有條件,但不打算返回台灣,事後向阿凱友人打聽才得知阿凱留在越南與越南女子同居,顯然是為了婚外情對象,拒絕返回臺灣與她共同生活。

小花更說,阿凱從2024年開始就經常以工作出差為由,赴越南數日不等,而在他不辭而別後在家中IPAD內尋得阿凱與越南女子的對話紀錄,內容涉及與越南女子互訴情意、談論感情及未來;更有友人提供照片、影片,顯示越女穿著裸露與阿凱親暱擁抱,甚至曾送出價值十餘萬元的鑽石項鍊。

小花認為,阿凱滯留越南不歸,顯有不履行夫妻同居的義務,且遺棄至今仍在繼續狀態中,並與多名女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對母子倆不聞不問因此訴請離婚,請求單獨擔任行使兒子監護權,另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1萬5千元、離婚損害30萬元以及侵害配偶權50萬元。

新北地院法官找來阿凱友人出庭時,友人坦言從2019年開始阿凱陸續與至少3名越南女子交往,總共有租房子給3個女孩住,一個分手就交往下一個,赴越南期間會與對方同住,也會買禮物或提供金援,而阿凱至今仍與第3任越南籍女友交往中。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阿凱從去年5月21日出境後,迄今並無返台紀錄,可見夫妻倆從去年5月21日就分隔兩地,未共同生活已將近1年時間,此外,經合法通知阿凱,但他並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答辯。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凱2019年出境後,就與多位越南籍女子過從甚密,且出境迄今未歸,導致小花獨自照顧年幼子女,身心俱疲,已動搖婚姻信任基礎,實已難期日後能維持圓滿生活,雙方已然絕決,夫妻情分已盡,難期繼續共處,因此裁准離婚,孩子監護權由小花單獨行使,阿凱更須賠償小花離婚損害及侵犯配偶權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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