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接連發生多起「依托咪酯」毒駕衝撞死傷案件,引發全民公憤,日前台中第五分局才因「唾液快篩陽性卻放人」爆出縱放人犯爭議,引發警界議論。內政部今(19)日會同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跨部會單位,於刑事警察局召開「向毒駕宣戰打擊喪屍煙毒」記者會,宣布全面提升毒駕攔阻量能,今內政部特別藉此機會補強政策,明確通令「快篩陽性與拒測一律逮捕」,統計5月13日新制上路後,逮捕人數直接暴增超過6成,成效卓越!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記者會中指出,綜觀近期毒駕成因,大多與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駕駛人一旦在開車時併同吸食,會迅速產生「肌躍症(非自主性肌肉抽搐)」與「意識不清」等症狀,導致車輛瞬間失控衝撞,形同路上隱形炸彈。
為從源頭斬斷供應鏈,警政署統計115年1月至4月,全國警察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機先攔阻了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此外,警政署於114年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之新式執法政策後,統計115年1至4月共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與114年同期相比,攔阻量能大幅激增了2.7倍。

不過,「唾液快篩」新式執法在第一線也引發了不小的警界動盪。日前台中市警第五分局2名員警於今年1月攔查一名邱姓男子,對其進行唾液快篩,檢測呈現「K他命陽性反應」,員警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他逮捕移送。
未料,當移送至分局偵查隊時,莊姓偵查佐卻以「缺乏尿液報告」為由拒絕接收人犯,兩名第一線員警在法規不熟、無所適從的情況下,竟然直接讓邱男走人,事後涉嫌「縱放人犯」遭調查。此案暴露了基層員警對於新科技執法、現行犯逮捕要件與後續行政程序的認知落差,在警界引發嚴重爭議。
為了全面排除基層執法的灰色地帶,內政部與警政署今日在記者會上正式公布補強戰術,與法務部、司法院跨部會推出「兩大強力新策略」:

1. 修正查緝作業程序: 警政署已正式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第一線員警只要攔查發現具備毒駕徵候,且以唾液快篩檢測呈陽性、或是當場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實施逮捕,不再有偵查隊拒收、法規定義不明的藉口。
2. 正式列入預防性羈押: 司法院已配合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
根據最新統計指出,在新法明確修正後,光是「快篩陽性加上拒測」遭到警方依法逮捕的件數就高達335件。與新制上路前一週的200件相比,逮捕移送率大幅激增超過60%,執法成效卓越。
內政部強調,未來將落實「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的鐵腕方針。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的要件。此外,內政部正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推動「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法制措施。劉世芳部長嚴厲宣示,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用最嚴厲的雷霆手段,禁絕毒駕者上路,共同守護國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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