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本應是醫療專業與誠信的象徵,卻遭濫用成規避司法程序的工具。桃園地檢署偵辦發現,台北市中山區「晏安診所」負責醫師陳文昌,涉嫌長期替多名受刑人及刑事案件被告,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協助他們向司法機關聲請停止入監執行、開庭請假,甚至停止羈押。檢方近日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偵結起訴,怒批「有愧醫師專業」,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起於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賴穎穎在2024到2025年間擔任執行科檢察官時,發現多名居住桃園的受刑人,竟然都持台北市中山區晏安診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向桃園地檢署聲請停止入監執行。由於這些受刑人均跨區就醫,情況明顯異常,引起檢方注意。
檢察官進一步擴大清查後發現,不只桃園,還有居住在新竹、基隆、台中、嘉義等地的受刑人,也刻意遠赴台北的診所自費求診,並取得診斷證明書。更可疑的是,這些診斷證明書記載的病名高度集中,多為「腦震盪」或「腸胃道出血」,卻缺乏實際病況支撐,讓檢方懷疑背後恐有固定模式。
檢方調查指出,陳文昌是晏安診所負責醫師,涉嫌自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間,明知吳姓等11名受刑人,並無腦震盪或上腸胃道出血等病況,仍以每份1000元至2000元不等代價,開立載有不實病況的診斷證明書。
這些人取得診斷證明書後,分別持向桃園地檢署、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地方法院等司法機關,聲請停止入監執行、開庭請假或停止羈押。檢方認為,陳文昌的不實開立行為,已足以損害司法機關審核案件的正確性,也讓診斷證明書淪為逃避刑事程序的工具。
檢方指出,陳文昌並非首次涉及醫療相關不法。其自2014年起已多次因詐領健保費遭法院判刑,並遭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終止健保特約資格,卻未因此收手,反而轉以自費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方式牟利。檢方認為,陳文昌到案後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有愧醫師專業與醫療倫理,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強調,診斷證明書是醫師基於醫學專業所出具的文書,在法律程序中具有高度公信力與證明力。若醫師濫用專業能力,虛偽開立診斷證明書,協助他人規避刑事責任,不僅破壞醫療倫理,更是對司法公平性的挑釁。檢方表示,對於此類案件將從嚴追訴,以維護司法秩序與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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