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警所長被判死!陳嘉瑩上訴辯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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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撞死清水派出所所長案二審開庭,被告否認殺人罪改稱過失致死,家屬不滿。(圖/東森新聞)
毒駕撞死清水派出所所長案二審開庭,被告否認殺人罪改稱過失致死,家屬不滿。(圖/東森新聞)

2024年9月,毒犯陳嘉瑩毒駕撞死時任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之後,高院今(11日)首度開庭審理,陳嘉瑩在庭上只承認毒駕、妨害公務等,否認殺人罪,辯稱是過失致死,這番說法,劉宗鑫的父親完全無法接受,認為現在法律只重視被告人權,憤怒表示要來動用私刑是不是?

戴著手銬腳鐐,在法警陪同下緩緩走上樓梯,他是毒犯陳嘉瑩,2024年不只毒駕上路,還拒檢逃逸,撞死時任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記者:「會覺得對不起被害人家屬嗎,會擔心二審還是死刑嗎?」

當時陳嘉瑩不顧劉宗鑫,掛在駕駛座車窗,還踩下油門往前衝,導致劉宗鑫被拖行,最後還衝撞工地護欄,導致所長身受重傷因公殉職,一審國民法官合議庭,痛斥根本是虐殺,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之後,11號高院首度開庭審理。

殉職所長劉宗鑫父親:「被告的辯護律師,一直在替被告講減輕刑責的論述,我聽了真的很憤慨很憤怒,社會治安是靠警察,不是靠廢死聯盟。」

陳嘉瑩在法庭上,只承認毒駕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否認殺人罪,辯稱是過失致死,辯護律師則主張,陳嘉瑩犯下的,不是最嚴重的罪,不是直接故意殺人,只是偶發性的犯罪,不能判處死刑,還說一審量刑鑑定,有無教化可能性有錯誤。

殉職所長劉宗鑫父親:「當一個人如果尋求各種法律,無法來幫助你來伸張正義的時候,就像社會上有人講說,那就動用私刑,其實這是不可取,但是真的如果以後都沒辦法,說按照被害者家屬的願望,以後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嗎。」

庭上講的一字一句,劉爸爸完全無法接受,只希望未來二審三審,可以維持一審判決結果,還給劉宗鑫以及家屬一個公道。殉職所長劉宗鑫父親:「維持原判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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