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小琪(化名)與男友大華(化名)交往多年並同住,平時將準公公阿成(化名)視如親生父親般敬重,未料對方竟色心大起,趁兒子不在家時闖入房間強行摸胸。小琪驚恐之下躲進廁所反鎖,並傳訊向男友求助「我害怕到躲進廁所」,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成有期徒刑8月。
根據判決書,小琪原與男友大華、準公公阿成及準婆婆同住在台南市某住處,阿成明知小琪將其視為長輩敬重,且兩人之間並無情愫,竟於2024年12月20日深夜,趁兒子不在房間時私自闖入,阿成不顧小琪驚恐拒絕,利用體型優勢強行伸手進入衣內碰觸胸部,甚至要求小琪「親臉」,強制猥褻得逞。
小琪當下嚇得魂飛魄散,拚命推開阿成後衝進廁所並將門反鎖躲在廁所時,立即透過LINE向男友大華傳送多條急促訊息,內容包括「你趕快回來,拜託」、「害怕的躲進廁所的也是我」,大華趕回家後,發現小琪躲在廁所內泣不成聲,才驚覺親生父親竟對女友伸出狼爪。小琪因不願再與阿成同住,於隔年搬離該處,並致電台南家防中心報警求助。
雖然阿成在法庭上全盤否認,辯稱只是進房找小琪說話,但阿成的配偶與大華均出庭大義滅親,證實案發當晚小琪確實情緒崩潰、反應異常真實。阿成的配偶更證稱,丈夫事後曾私下坦承「不小心碰到」小琪胸部,成為定罪關鍵。
此案起訴時,檢察官原以刑責較重的「強制性交罪」偵辦,但台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除了小琪的自述外,證人所見僅止於其哭泣的情緒,且當時求救簡訊中僅提到「差點要被脫衣」,並尚難單僅憑小琪片面指訴即認定強制性交犯行。
基於證據裁判原則,法官裁定強制性交部分證據不足,僅就「強制猥褻」部分定罪。法官在判決中痛批阿成,身為長輩卻利用被害人的信任滿足私慾,且事後態度不佳、未達成和解,因此量處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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