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殺人!蘇耀輝冤30年獲無罪 淚「缺席兒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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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當事人蘇耀輝。(圖/東森新聞)
冤案當事人蘇耀輝。(圖/東森新聞)

29年前,新北市土城2名嫌犯戴著全罩式安全帽,持開山刀將一對夫妻砍成重傷,警方認定嫌犯就是「蘇耀輝」,但他否認犯案,逃亡25年到處申冤,連兒子溺斃,也無法參加告別式。高院認為,因為是單一指認,加上當時調查員李復國的測謊結果有瑕疵,今天(29號)改判蘇耀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冤案當事人蘇耀輝:「很悲哀啊真的,86年(案發)到現在,剛好30年了。」

等了30年,站在鏡頭前,喊自己是冤枉的,他是蘇耀輝,年近70歲,指控當時因為一張照片,被貼上殺人未遂標籤,而當時卷內資料,改用AI重製還原。

冤案當事人蘇耀輝vs.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我沒有做筆錄啊),甚至沒在警局做筆錄,(寫一個字也沒有我去報到,警方說你回去了等法院通知)。」

民國86年,新北市土城一對夫妻,在樓梯間遭到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的嫌犯砍殺,兩人事後指認,蘇耀輝就是兇手,他因此被依殺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八年定讞,但全案今年1月開始再審,高院逆轉改判。

嫌犯當時是戴著全罩式安全帽攻擊,但是土城這對夫妻卻死口咬定這是蘇耀輝犯案,高等法院認為這是單一指認,再加上當時測謊結果有問題,因此改判蘇耀輝無罪。

畢竟全案證據沒有安全帽、兇刀、血衣,也沒有指紋,而他當時認為被冤,逃亡25年、拒絕入獄,因為他沒有服刑過,如今想要申請國賠,於法無據。

冤案當事人蘇耀輝:「在逃亡期間,我唯一的兒子國中畢業當天,被朋友推進去淡水河(溺水)身亡,我當時在逃亡不能出面送他,加上我冤案加喪子之痛,你看這樣子多麼悲哀啊。」

蘇耀輝成功拚到翻盤機會,儘管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但蘇耀輝緊擁妻子心中惆悵,案件逆轉這一天,他等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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