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男偷吃人妻鹹濕對話曝 人夫綠光罩頂怒告: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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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男子與人妻發生婚外情,對話充滿露骨字眼,遭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名男子與人妻發生婚外情,對話充滿露骨字眼,遭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近來舉止反常,幾經追問,妻子才坦承與一名年輕男子大傑(化名)有不正常往來,阿強查看妻子手機,赫然發現兩人的LINE對話極度露骨,大傑不僅自稱「想當妳的小X狗」,雙方更巨細靡遺討論床戰感受,甚至提及「XX」、「舔X頭」等細節。阿強憤而對大傑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大傑須賠償20萬元。

私訊紀錄全曝光:自稱小奶狗、回味床戰細節

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指出,阿強與妻子小美婚姻關係尚在存續中,但小美於113年11月在社群平台Dcard結識大傑後,兩人隨即交換LINE並展開不當交往,阿強事後截獲大量鹹濕對話,雙方的私訊紀錄成為關鍵證據。大傑在對話中表現主動,多次傳送「想當妳的小X狗」、「晚安寶貝」、「下面硬了」等字眼,甚至直接詢問小美性行為後的感受:「我XX的時候妳有感覺嗎?」小美也熱烈回應「跟你做愛很舒服」。

除此之外,大傑還多次慫恿小美離婚,傳送「那不考慮離婚嗎,我帶小孩」、「我可以等妳離婚,我願意等待」等語。阿強主張,大傑明知小美是有夫之婦,卻仍發展逾越一般朋友分際的關係,嚴重破壞其家庭圓滿與幸福。

被告辯稱:僅發生一次、以為婚姻「名存實亡」

被告大傑則辯稱,兩人僅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且他是基於小美描述其婚姻已經名存實亡,才合理信賴對方可以追求。大傑更主張,小美曾保證阿強不會追究法律責任,認為自己不具備侵權的主觀認知,強調雙方只是短暫的「跑友關係」,未建立交往共識。

法院認定:逾越交友分際 情節重大判賠20萬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不論夫妻間情感是否和諧,在婚姻關係正式結束前,雙方都互負誠實義務,大傑與小美的對話用語親暱、內容極度露骨,儼然已超越正常社交範疇,且大傑已自認發生過性行為,法官審酌兩造資力與侵害程度,認定阿強精神受損程度重大,裁定大傑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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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 侵害配偶權 鹹濕 對話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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