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母出門接哥哥!獨留4歲兒在家墜樓亡 社會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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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錄下警方與救護車到場畫面。(圖/翻攝畫面)
監視器錄下警方與救護車到場畫面。(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永和昨天(28日)晚間傳出男童墜樓憾事!劉姓母親出門去安親班接大兒子回家,獨留4歲小兒子在家,不料,小兒子卻疑因跑到陽台玩耍,不慎從15樓住處墜落至1樓中庭,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確切事發經過仍待釐清,全案也將朝過失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偵辦,而新北市社會局對此也做出回應。

新北市社會局指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裁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家長需上4至50小時親職教育。

社會局也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

回顧案情,這個一家四口的家庭,父親獨自在中部工作,43歲劉姓母親則是住在永和中正路一處大樓,「一打二」照顧4歲小兒子與另名大兒子,昨天(28日)晚間8時許,劉母出門去安親班接送大兒子回家,將4歲的小兒子獨自留在家。

而4歲小兒子疑似跑到住家陽台玩耍,拿椅子到陽台氣密窗開窗,卻不慎從15樓墜落,倒臥在1樓中庭,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往雙和醫院搶救後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

轄區永和警方獲報到場,立刻封鎖現場進行採證,並將劉母帶回偵訊,至於父親聞訊也連夜從中部趕回永和,全案詢後也將朝過失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偵辦,另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確切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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