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江姓婦人,去年底從歐洲返台時,將含有豬肉成分的飛機餐帶入境,挨重罰20萬元,事後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押她名下股票後,江婦這才急忙致電執行人員,並於上週四(16日)前往分署說明,並表示對裁罰已提出訴願;而執行人員對她法治教育,告知她訴願原則上不停止執行,江婦聽完之後感嘆餐點代價太沉重,一口氣繳清20萬元罰鍰。
新北分署指出,這名年約60多歲的江姓婦人,去年12月間從歐洲返台,中途在上海轉機,入境時因攜帶含有豬肉成分的飛機餐,且未申請檢疫,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依法裁處20萬元罰鍰,由於江婦逾期未繳納,因此案件在今年2月間移送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受理後,隨即啟動財產調查,發現江婦名下證券戶內存有股票,在今年3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她名下有價證券,成功足額扣押價值20萬元的股票。
江婦得知股票遭扣押後,這才撥打電話向執行人員表示願意自行繳清,並於上週四(16日)親自前往新北分署說明並強調,自己當時上海轉機後沒有食慾,未食用飛機餐,才隨手將飛機餐帶下機,並不知道餐點內含有豬肉製品,對該裁罰已提起訴願。
執行人員則對江婦進行法治教育,強調訴願原則上不停止執行,並說明防疫的重要性,江婦聽完之後表示理解,感嘆這份餐點代價實在太沉重,已深刻記取教訓,日後絕不再犯,並當場一次繳清20萬元罰鍰,全案圓滿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