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22路線一名公車司機認為,車上一名阿伯手機的影片聲音太大,已經干擾他開車,出言制止。司機指控,對方罵不雅字眼並朝他吐口水,雙方發生拉扯,車內大約10人全都看傻,後續也只能將車輛停在路邊,等警方到場處理,將要提告。
公車司機vs.乘客:「(你侮辱我),我吐你口水怎樣,怎樣。」
公車內,乘客和司機吵了起來,司機氣得離開駕駛座,上前理論,雙方甚至爆發拉扯。
兩人爭執不下,這一幕都被後方其他乘客拍下,而其實在發生肢體衝突之前,兩人已經吵了一段路。公車司機vs.乘客:「你就好好的活著,沒關係,(你恐嚇我),你好好的活著,(我這個都有錄音),誰恐嚇你啊,(你就在恐嚇),我叫你好好活著,這哪算恐嚇。」
這起衝突發生在13日晚上7點多,222路線公車從台北車站往內湖方向,目擊乘客表示,雙方從行天宮站開始吵,一路吵到大直國小站,最後車輛停在路邊,等警方到場處理。大都會客運協理魏光男:「座位上一名乘客手機看影片音量放很大聲,駕駛長認為干擾到他開車,所以出言制止,但乘客遂回不雅字眼辱罵駕駛長,因此發生衝突,期間該名乘客吐駕駛長口水,並揮拳要打駕駛長。」
當時車上約有10名乘客,其中1名乘客在警方處理完後繼續搭乘,影響約15分鐘,公車業者也表示,將和駕駛長討論後,提出告訴。而像這樣,乘客在公車上與司機發生衝突,也很可能觸法。律師表示,如果是吵架,妨害公眾安寧,或在公共場所滋事,可能違反社維法,如果是毆打司機,甚至搶方向盤等等,則可能涉犯公共危險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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