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偷闖前任家 見男人衣物崩潰!她慘遭「綑綁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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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闖空門性侵前女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男子闖空門性侵前女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嘉義一名男子阿志(化名)因不滿前女友小美(化名)拒絕復合,竟闖入其租屋處強行綑綁並性侵得逞,隨後更因聯繫不上女方,瘋狂傳訊威脅要散布負面資訊、鬧到公司與學校。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並宣告緩刑5年。

求復合偷闖住宅

根據判決書,阿志與小美曾為同居伴侶,於114年10月分手。阿志因求復合遭拒心生不滿,於114年11月傍晚,趁小美外出且沒有鎖門,偷偷進入住處。小美返家後發現阿志在家,嚇得要趕緊離開,阿志憤怒質問為何家會有其他男性衣物,與小美發生衝突。

兩人爭吵間,阿志不斷拉扯小美衣物,隨後將其拉至床上,甚至拿衣物將小美四肢綑綁在床上,不顧小美反抗與抓咬,強行對她性侵得逞,甚至拍下性影像。

事發後阿志發現遭封鎖,竟改用臉書訊息接續騷擾,假借討債名義威脅:「不出來我就PO」、「妳媽媽的朋友,我全部都給他們」,甚至揚言要打電話到小美實習的公司與學校,散布「學生欠錢消失」的不實言論,試圖藉此逼迫女方出面,致使小美心生畏懼、終日焦慮。

庭審期間,阿志對犯行供認不諱。檢方原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但法官認為,阿志侵入住宅之初是為了談復合與詢問衣物來源,性侵行為係現場口角後的臨時起意,故改以普通強制性交罪論處。

法官指出,阿志未尊重女性性自主權,考量阿志已與小美達成調解,並全數支付賠償金,小美也當庭表示不再責怪、願意給予改過自新機會。法官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3個月,裁定緩刑5年,但阿志須支付公庫10萬元、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再以任何方式接觸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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