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某知名理化名師因誘拐未成年女學生發生性行為,遭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該名師於2017年間利用任教之便與少女交往,期間多次以「不發生性行為就是不愛我」等情緒勒索手段,要求發生性行為達9次,甚至在少女生理期時強行「闖紅燈」,即便名師於庭上全盤否認,但被害人精確指出其性器官僅11公分及腰腹部有粉瘤等私密特徵,經檢方當庭執行「驗鳥」程序後完全吻合成為鐵證。法官斥責名師身為人師卻行為不法,嚴重無視未成年身心健康,且犯後態度惡劣,至今未向被害人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42歲的名師早期在高雄發跡,後於南部自設補習班。2017年間,就讀國三的女學生小雅(化名)因衝刺學業進入補習班,卻落入名師的情感陷阱。兩人交往2年多後,名師於2019年底以怕被老闆發現為由斷絕聯繫,導致小雅身心崩潰、深夜自殘。小雅考上大學後在男友支持下勇敢報案。
案件審理時,名師矢口否認曾與學生交往,辯稱是同業抹黑,甚至聲稱僅是關心學生。然而小雅精確描述了名師的身體隱私,直指其腰腹靠近臀部處有粉瘤,且性器官勃起後僅約11公分。高雄地檢署當庭驗證,確認名師身體特徵與小雅所述分毫不差,成為擊碎名師謊言的關鍵證據。此外,名師的前合夥人也出庭證實,曾因勸阻其不倫師生戀而大吵拆夥,徹底打臉名師清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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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在交往期間並非動用暴力,而是採取「PUA」心理操控。每當被害人表現退縮,名師便施以情緒勒索,讓性自主能力尚未成熟的少女產生心理負擔進而屈從。法官調查發現,名師甚至在少女生理期時仍毫不避諱進行性交,對於未成年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
名師在偵審期間不僅未表達悔意,甚至將被害人塑造為濫行誣告之人,試圖誤導司法。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名師身為人師卻利用權勢侵犯學生,行為極其不當。依9次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2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雖然名師無前科,但其犯後態度惡劣且未道歉,已不宜輕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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