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小黃運將日前行經到中和時,打方向燈準備要右轉。當下被直行騎士質疑「沒有打方向燈」,雙方直接在馬路中央吵起來。運將不滿被對方飆罵三字經,提告妨害名譽。檢方如今不起訴,認為騎士當下沒有反覆對運將謾罵,「三字經」屬於個人情緒抒發或是口頭禪,讓運將沒辦法接受。
路口發生行車糾紛,騎士運將一前一後吵得不可開交,還下車理論。
騎士vs.計程車運將:「我打多久了你沒在看,(你什麼時候打方向燈),不然我們來看監視器,(看監視器啊!我有行車紀錄器,要放來看嗎?)放來看啊,來啊!」
為了有沒有打方向燈,兩人越吵越激動,甚至開始爆粗口。騎士vs.計程車運將:「你以為你直行就比較橫嗎?(對啊,直行就是比較橫啊,看你要怎樣都沒關係啦),瞪XX,(兇什麼?)XXX!」
就是這句三字經,運將真的受不了。事發在新北中和,當下運將要右轉,騎士也在右側要直行,雙方差點碰撞才會吵起來。
當事小黃運將:「他被我嚇到,我也被他嚇到。老實講,我為什麼會這麼失控跟他大小聲,就是因為我也被他嚇到。」
運將被罵三字經吞不下這口氣,提告妨害名譽。當事小黃運將:「後面他就罵我三字經。我也跟他說,你最好現在跟我道歉,不然我一定對你提告。他就有恃無恐說,沒關係啊你去告啊,反正我一定也不會跟你道歉,我也不會跟你和解。」
最終對方「不起訴」。檢察官認定當下騎士講出三字經,屬於宣洩憤怒情緒發語詞或口頭禪,一時氣憤的不雅言語,並非反覆持續對運將恣意謾罵,不足以直接貶損名譽人格,屬於個人情緒抒發。
當事小黃運將:「你如果說是一個字,那你還可以說是語助詞,就是可能某些人講話的習慣。可是我覺得三個字都已經罵到人家父母,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為什麼我要被你這樣子罵?那就是大家都可以隨便亂罵,罵人都不用負責任。」
事情過了2個月多,想起來運將還是很氣。收到不起訴書,內心滿滿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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