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七堵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社區住宅開店,並把自家當倉庫,兩邊都裝監視器,但旁邊住戶卻反映,監視器侵害他們隱私,要求賠償30萬元。雙方調解後,鄰居還是不滿,又要求賠償20萬元,告上法院後,法官認為早餐店老闆裝設監視器是為了安全居住,而且角度都是拍走廊,並無違反比例原則。
遭控裝監視器早餐店老闆:「原本是左右邊各一支,然後我現在就是等於把,這一支照這裡了,這一邊就沒有照了,之前是早餐店樓上有行竊,所以我們那時候,才拍過去那裡。」
早餐店老闆指著自家門前的監視器,表示他的早餐店,曾經遭小偷、被亂倒垃圾,抽油煙管被割破,才多裝監視器想防範,結果卻被鄰居提告。遭控裝監視器早餐店老闆:「因為他們的房子剛好夾在我們兩間房子的中間,然後我們當然會,左右邊去做監視的動作,因為我們沒有,從照射角度上有隱約,有拍攝到他們家的門口,說我們侵權影響到他,然後造成他精神壓力那些的,說我們在監視他。」
事發在基隆七堵一處社區住宅的早餐店,當時老闆租下店面,再把自己的房子當倉庫,並在兩邊裝設監視器,但住在中間的住戶反映這監視器會拍到他們家人與訪客進出,而且住戶強調,這社區必須有大門鑰匙,或由住戶帶領才能進出,早餐店老闆未經同意,裝設監視器已經侵權,要求賠償30萬元。
遭控裝監視器早餐店老闆:「第一次調解的時候,他在法院上維持這個角度,已經兩年了,後來他就覺得說,他出入還是會被拍到,他就覺得不行。」
調整監視器角度半年後,住戶仍不滿,又再要求20萬賠償,後來店家乾脆把拍後門的監視器拆掉,只拍倉庫後門,雙方走上法律途徑,經法官審理後駁回。非當事律師吳恆輝:「安裝的目的是為了防盜,防亂丟垃圾,也就是安全居住維護為目的,並不是為了監控,鄰居的生活作息。」
法官認為早餐店老闆,裝設監視器角度,只有遠距拍到住戶,家後門的五分之一,並無違反比例原則,鄰居一場,店家只希望往後能好好溝通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