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人妻小花(化名)因丈夫阿華(化名)近年頻繁於凌晨返家,且傳出在外另有女友,經追查發現丈夫與自家公司女會計小柔(化名)互動極為曖昧。
小花透過公司監視器驚見,兩人不僅在辦公室公然撫摸臀部、甚至在沙發親密摟抱,憤而對小柔提告侵害配偶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小柔應賠償小花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與阿華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但阿華近2、3年來經常於凌晨2、3點才返家,且友人透露阿華常與女友出雙入對。小花進一步調查發現,在丈夫經營的汽車材料行擔任會計的小柔,明知阿華已婚,卻在公司自稱「老闆娘」。
114年6月,小花在公司發現一張地址為小柔租屋處的天然氣繳費通知單,質疑兩人同居。同年8月,小花更目擊丈夫騎機車載送小柔,小柔則從後方緊緊環抱阿華,讓小花深受打擊。
令小花最為崩潰的是公司辦公室的監視器畫面。錄影顯示,阿華坐在辦公桌前時,竟伸手撫摸站在一旁的小柔臀部及下體。另一段畫面則拍下小柔從背後環抱阿華頸部,兩人隨後雙雙躺臥在沙發上,小柔更伸手撫摸阿華私密處。
面對指控,小柔坦承知悉阿華已婚,但否認侵害配偶權。她辯稱,小花取得監視器畫面的過程未經同意,不具證據能力,並強調阿華與小花的婚姻早在4、5年前就已破裂,雙方雖簽署離婚協議書但未完成登記,因此主張小花並無權利受侵害。
台中地院審理後指出,雖然小花與阿華曾簽署離婚協議書,但因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法律上婚姻關係仍屬有效。針對監視器畫面爭議,法官認為該設備設置於公司公共空間,且考量侵害配偶權行為具高度隱密性、取證困難,認定該畫面具備證據能力。
法官進一步表示,監視器清楚記錄兩人撫摸臀部及親密摟抱等行為,明顯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已嚴重破壞小花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情節重大。審酌雙方學經歷、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判決小柔須賠償小花1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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