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好會玩!劈腿3女「同居、泡湯、遊新加坡 」妻崩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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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軌多名女性。(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男子出軌多名女性。(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一名人妻涵涵(化名)與丈夫大強(化名)結婚超過10年,原以為家庭生活幸福,不料大強竟接連出軌多名女子,涵涵身心受創,憤而向丈夫及3名小三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大強及3名女子須分別賠償,總計大強應賠償50萬元,其餘女子則賠償5萬至10萬元不等。

人夫偷吃3女

根據判決書,大強與涵涵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他自2016年起就與第一名女子小琳(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甚至長期在新北市的一處套房同居,並維持親密的男女朋友關係,直到涵涵意外在大強身上發現超速罰單與不明藥袋,才發現丈夫背叛。

沒想到大強婚外情不止這件,涵涵發現大強在2020年間又與另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在信義區街頭公開牽手,兩人還曾一同前往溫泉旅館泡湯、親密合影。

2024年初,大強又被涵涵發現在信義區酒吧與女子小花(化名)親密接觸,兩人相摟的照片甚至直接投放在酒吧的大螢幕上,互動親密。同年6月,大強甚至不顧家庭,帶小花飛往新加坡旅遊,單獨在國外度過多日,親密行為讓涵涵徹底崩潰,必須求助身心科治療。

小三辯「只是朋友」

庭審期間,大強雖未到場陳述,但被指控的小三們紛紛撇清責任。小琳辯稱兩人只是普通朋友,否認同居關係;小花則主張配偶權並非憲法保障的權利,並辯稱當時不知道大強已婚,是後來才知情,且大強與涵涵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不應歸責於她。至於小美則辯稱牽手不足以構成侵害配偶權。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大強身為人夫,卻與多名女子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密往來,包括同居、牽手擁吻及單獨出國旅遊,已達破壞婚姻圓滿之程度,最終判決大強應賠償50萬元,三名女子則依侵害程度各賠償5萬至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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