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在兒子過世不久後,對獨自撫養幼子的媳婦伸出魔爪,橋頭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此案,認定林男罔顧倫常,且犯後飾詞狡辯,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公公林男兒子於民國112年6月間辭世,遺下媳婦與年僅一歲的幼子,母子倆暫時與林男同住於高雄住處,同年8月12日凌晨,媳婦因感冒服藥,與幼子在客廳雙人床上熟睡,林男竟趁隙意圖不軌,撫摸其大腿,媳婦於睡夢中驚醒,赫然發現侵犯者竟是同屋簷下的公公。
案發當時,媳婦因顧及身旁熟睡的幼兒不敢大聲呼救,只能低聲質問並試圖閃躲,然而林男卻未罷手,甚至強行褪去女方衣褲,媳婦強忍驚恐,機警地拿起手機進行蒐證,畫面不僅錄下褲頭遭拉下至大腿處的狀態,更錄下林男貼近低語「老爸愛」等關鍵鐵證,事發後媳婦立即透過通訊軟體向友人求助,並連夜帶著孩子逃離該住處報警。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全盤否認犯行,辯稱當下並未觸碰女方私密處,聲稱雙方是「自然親熱」,指控是媳婦主動示好且過程中並無反抗,不過承辦法官勘驗蒐證影片發現,媳婦全程呈現屈膝防禦姿勢,並死命緊抓褲頭,結合其事後傳訊求救與連夜搬離等客觀舉動,直接推翻了林男的「合意」說詞。
橋頭地院法官於判決時審酌,林男身為長輩,本應協助照護喪偶的媳婦與孤孫,反而在親生兒子離世僅兩個月,便為滿足一己私慾犯下有違倫常之舉,法官亦痛批林男犯後毫無悔意,企圖將責任推卸給被害人,造成其二次傷害,最終依法判處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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