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經營花藝事業的大強(化名),與妻子小莉(化名)結婚7年,卻發現小莉竟與從事室內設計的阿志(化名)疑似有超出友誼的行為,憤而控告兩人侵權,求償165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書,大強與小莉於2017年結婚,2020年期間大強多次家暴小莉、甚至阻撓小莉在學校工作,事後法院核發保護令,兩人婚姻出現裂痕。小莉於2024年2月農曆年後搬出住處,大強懷疑有異,委託徵信社展開調查。
徵信社發現,小莉與室內設計師阿志互動親密,短短19天內,阿志16度進出小莉位於信義區的租屋處,其中更有5次留宿過夜,直到隔天清晨才離去。此外,兩人還被拍到在路上搭肩併行、共餐時摟腰依偎。大強認為兩人行徑如同配偶,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
小莉與阿志主張,婚姻關係早已破裂,大強過去曾有多次肢體與精神暴力,甚至有長期與其他女性發生性行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阿志更強調,他結識小莉時,被誤導以為對方已經離婚、處於單身狀態,且兩人見面大多是為了事業合作。然而,法官檢視證據發現,小莉直到同年5月才對外宣布退出共同事業,6月才提起離婚訴訟,阿志身為事業合作夥伴,不可能不知道小莉當時尚未辦妥離婚。
法官判決理由指出,雖然婚姻關係中個人性自主權應受重視,但配偶間仍互負誠實義務。阿志頻繁在晚間、凌晨造訪小莉獨居住所,停留時間短則1小時,長則達12小時,此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範圍,足以讓外界認定兩人有超越友誼的親密關係。
法官也考量大強確實曾對小莉施以家暴,並經法院核發保護令,顯見兩人婚姻在事發前已出現嚴重裂痕,大強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不高。綜合審酌雙方財產、社會地位後,裁定兩人連帶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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